审计整改通知书
院审通〔2026〕1号
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:
《关于对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梁书林、院长刘军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》已于第三届贵阳学院党委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。根据《贵州省教育厅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和《贵阳学院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院党发〔2024〕30号)的文件规定,为达到审计整改要求,持续高质量推进审计指出问题整改,巩固提升审计整改实效,现将审计指出问题及每个问题的审计建议反馈至整改责任部门,请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责任,严格按整改要求,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整改。
请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收到审计整改通知之日起,三十日内将问题整改台账(详见附件2)、整改方案、审计整改报告及相关印证材料提交审计处(九思楼319)罗婷玉同志处。相关材料请同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XX学院党委(部门)关于对XXX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(模版试行)
附件2:贵阳学院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-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
审计处
2026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