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整改通知书
院审通〔2025〕1号
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:
根据《贵州省教育厅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和《贵阳学院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院党发〔2024〕30号)的文件规定,为达到审计整改要求,持续高质量推进审计指出问题整改,巩固提升审计整改实效,现将审计指出问题及每个问题的审核指导意见反馈至整改责任部门,请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责任,严格按整改要求,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整改。
请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收到审计整改通知之日起,三十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整改台账、整改方案、审计整改报告及相关印证材料提交审计处(九思楼319室)罗婷玉同志处。相关材料请同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。
特此通知。
审计处
2025.03.14